手机之家论坛版主管理办法
(2009年8月12日修订 新增“实习版主”用户组及其相关管理内容)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对版主队伍的管理,提高版主队伍的整体战斗力,搞活论坛各板块,促进我坛向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手机之家论坛版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论坛下辖所有区域总监、总版、版主及实习版主。
第二章 版主的申请
第一条:版主的上任途径。
1:管理员直接任命会员为版主或实习版主;
2:区域总监、总版为其负责区域下的任意子板块推荐实习版主,并经管理员通过。实习期合格后转正为版主;
3:版主为其负责板块推荐实习版主,并经管理员通过。实习期合格后转正为版主;
4:实习版主可以推荐会员担任其所负责板块的实习版主;
5:会员在“站务讨论区”直接发布实习版主申请帖,并经管理员通过。实习期合格后转正为版主;
6:由管理员亲自或经过管理员的认可,各版主可在其所负责的手机板块或下辖手机板块内发布实习版主招募帖,通过该招募帖公开选拔出来的会员,经管理员认可即担任实习版主。实习期合格后转正为版主;
7:会员自行申请实习版主或被推荐实习版主,两次申请或被推荐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20天。
8:会员申请实习版主,责任版主在2个工作日内无明确跟帖回复的,当值管理员可以越过责任版主任免。
第二条:版主申请的条件。
1:本站合法用户,且注册时间达到2个月;
2:积分达到100分;
3:发帖、回帖总数达到100帖,且过半数的帖子为申请板块的非水帖;
4:通过本试行办法第二章第一条第五款的途径申请实习版主的会员,须先经过现任板块版主同意方可;若申请板块没有版主,须先经过其所属区域总版同意方可;若其申请板块所属区域没有区域总版,须先经过其所属区域总监同意方可。若其申请板块所属区域没有总监,则可直接经过管理员认可。
5:因重大失职被撤销版主、实习版主职位的会员,不得再次申请实习版主。
6:总监、总版辞职或被撤职后,若再次申请,只能申请基层板块版主职位,不能申请原总监、总版职位。
7:因自我申请辞去版主、实习版主职位的会员,可以再次申请实习版主,但是总申请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8:实习版主转正为版主后,若申请兼职,可直接申请版主职位。
9:如申请的是新开板块、冷门板块、高深板块r的实习版主,本条第一款至第三款限制可由管理员自行斟酌,适当放宽标准。
10:凡登录地点属于“手机之家论坛政策性扶持地区清单”中的申请人,本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条件限制降为原标准的50%。
第三条:版主的转正条件。
1:自申请实习版主通过之日起二个月内无明显失职记录,且在管辖板块中尽职尽责,能较好地辅助当值版主处理好管辖板块各项事务,二个月到期后自动转正为管辖板块的版主;
2:实习版主在二个月的实习期内,若被评为任意一月的优秀版主,则可以直接转正为版主;
3:当值版主、区域总版、区域总监可在网站、论坛管理区发帖提出申请实习版主转正(须当值实习版主在所辖板块服务至少一个月后方可),经管理员认可;
4:管理员直接任命实习版主转正;
5:积极参与手机之家社区的各项建设活动,能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被官方所采纳的实习版主,不受时间限制,经管理层同意,可直接转正为版主。
第三章 版主的权利
第一条:责任版主可在当值板块,对帖子进行加精、置顶、高亮、关闭、删除等操作;实习版主只能提请责任版主对帖子进行加精、置顶、高亮、关闭等操作。若当值板块没有责任版主,则实习版主可站内短信通知上一级总版对帖子进行加精、置顶、高亮、关闭等操作;任何版主、实习版主禁止对自己以及自己马甲所发帖子,加精华,可短信通知超版管理员进行申请审核。
第二条:版主可在其负责板块内,对会员所发好帖进行加分操作,每日加分额度视其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但禁止对自己以及自己的马甲加分;
第三条:实习版主可在其负责手机板块内,对会员所发好帖进行加分操作,加分额度10分/日。但禁止对自己以及自己的马甲加分;
第四条:实习版主有权对会员所发的违规帖子进行删除操作;
第五条:申请实习版主通过后即有进入版主讨论区的权限。
第四章 版主的义务
第一条:所有版主必须与各种反动势力、台独势力、邪教组织作坚决斗争;所有版主、实习版主必需对各种破坏祖国统一大业、破坏爱国民主结团统一战线、破坏爱坛民主团结统一战线的行为坚决制止,决不姑息!
第二条:所有版主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可能对论坛造成的影响,不得在公开版面发表对论坛有侮辱性的话题,不得对网友进行辱骂、打击、报复等。
第三条:所有版主必须与各种广告帖、色情帖等违规帖作坚决彻底的斗争。
第四条:所有版主须尽职尽责料理板块事务,积极发帖回帖,热心帮助有困难的会员,引导该手机版块向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第五条:各版主间要和睦相处,遇到问题应本着“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尽力解决,避免争端。并努力解决会员之间的纷争,为创造一个和谐、安详、积极向上的论坛氛围而贡献力量。
第五章 版主任职标准
第一条:所有版主必须坚决贯彻执行论坛管理层的各项方针、政策、决议和指示,自觉维护论坛管理层的绝对领导权。实习版主对论坛的各项方针、政策、决议和指示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发表至版主区进行讨论。
第二条:所有版主须保证在线时间。区域总监、总版每月上线时长不得低于20小时,分版版主每月上线时长不得低于10小时,实习版主每月上线长不得低于5小时。
第三条:所有版主须保证登录次数。区域总监、区域总版每周至少登录两次,分版版主、实习版主每周至少登录一次。有特殊情况必须在版主区发帖请假。单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的请假一律不批。
第四条:所有版主须保证发帖、回帖数量。区域总监、总版每月发帖、回帖总量不得少于30帖,分版版主、实习版主每月发帖、回帖总量不得少于15帖。
第五条:所有版主不得给自己的马甲加分。
第六条:所有版主须诚实守信,以礼待人。不得滥用职权并损害网友正当利益,不得在管理板块中出现明显的不公正行为。
第六章 版主考核办法
第一条:实习版主暂不做实质性考核。当值版主,分管总版、总监要督促好实习版主搞好份内工作,在其任期内,符合本试行办法第二章第三条中任意一款条件的,即可转正为版主。
第二条:版主考核的时间和范围由论坛管理层决定,由主管论坛事务的管理员负责实施。
第三条:版主考核分四个部分,每个部分占25分,合计100分。
1:论坛管理层评分。本部分由论坛管理层商议后,直接给出得分。
2:未登陆天数。区域总监、总版按每增加一天未登录扣3.57分计算,分版版主按每增加一天未登录扣1.78分计算。不得负分。
3:最近30天内发帖、回帖总数。区域总监、总版每发一帖计0.83分,分版版主每发一帖计1.67分。该项得分最高不超过25分。
4:近一个月的管理力度。主要以版主管理数量,删贴、置顶、加分、精华等综合计算,达到总数30项的,可以给满分25分,考核管理员也可以自行斟酌进行计算。
第三条:版主考核分全面考核与简化考核。全面考核与简化考核均包括以上所提的全部四个部分。当管理员开始考核时,对提交全面考核申请的版主进行全面考核,对未提交申请的版主进行简化考核。全面考核与简化考核的区别在于奖励力度不同。具体请参阅本管理办法第八章之规定。
第四条:版主考核结果将由综合得分决定。考核得分100-85分为优秀,84-75分为良好,74-6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第五条:论坛鼓励版主之间互相监督,也希望广大网友监督版主的工作,并积极向我们报告、投诉。对于检举者,一经确认被检举者确有违规及赎职行为,我们将对检举者奖励论坛积分1~5分不等。
第七章 版主处罚措施
第一条:凡违反第四章第一条、第二条以及第五章第一条之规定,将提出严重警告一次。情节严重的,立即予以撤职,且不接受行政复议。
第二条:凡未请假,且超过30天未登陆的,按自动离职对待,且不接受行政复议。
第三条:凡违反第四章第五条、第五章第二、三、四条规定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第四条:凡违反第四章第三条、第五章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给予警告处分,且撤销已加精华和积分,并给予已加积分的双倍处罚。情节严重,屡次再犯的,立即予以撤职。
第五条:达不到第四章第四条规定的,提出批评,并限期整改。
第六条:考核结果为“不及格”的版主,给予撤销版主职务处理。
第七条:因考核结果为“不及格”而被撤销职务的版主,可在一周内提请行政复议。逾期不再受理。
第八章 奖励措施
第一条:管理层将不定期地对版主工作进行考核,并且公布考核结果。
第二条:对于得分为优秀的版主,我们将进行全站表扬,奖励论坛积分10-50分不等。对于参加全面考核并且得分达到95分的版主,本坛将给该版主授予论坛考核优秀版主等级勋章一枚(暂定,视系统的完善情况)。如该版主辞职,辞职之后对勋章将予以保留。但该版主若被撤职,则收回该勋章。
第三条:得到五级考核优秀版主勋章的版主,离职后将自动获得“荣誉会员”称号。
第四条:对于获得多级考核优秀等级勋章的版主,我们将作为论坛超级版主的后备人才进行储备,并视具体情况赠送不同的小礼品。
第五条:论坛鼓励各级版主推荐会员担任实习版主,对于推荐帖,经过责任管理员通过的,给予推荐人论坛积分10分的奖励。
第六条:论坛将不定期地对版主进行回报活动,凡当选每月优秀版主,即可获得流动优秀版主勋章一枚,并得到论坛官方赠予的《IM家庭电子杂志》一本(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九章 说明
第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之前论坛如有相似规定,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条:本办法由论坛管理层负责解释,并保留更改的权利。
{ 本帖最后由 茉莉monica 于 2009-10-15 14:08:49 编辑 }